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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公司一般有普通注銷、簡易注銷和吊銷轉注銷三種途徑,具體如下:
普通注銷
適用范圍:適用于各類公司,包括存在債權債務等各種復雜情況的公司。
具體流程:首先公司需要依法成立清算組,自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需在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組要對公司財產進行***清理,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處理公司債權債務等事務,清算結束后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然后依次辦理稅務注銷、工商注銷、銀行賬戶注銷、印章注銷等手續,只有在完成所有這些步驟后,公司才算完成普通注銷流程。
所需材料:通常需要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股東會決議、清算報告、稅務注銷證明、銀行銷戶證明、印章等,不同地區可能還會要求提供其他相關材料。
簡易注銷
適用范圍:適用于不存在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公司,即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不存在未結清清償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應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及其他未了結事務,清算工作已***完結的公司。不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注銷登記前需經批準的;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在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中等多種情形不適用。
具體流程:公司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20日。在公告期限內沒有第三人提出異議的,公司在公告期滿20日后即可申請注銷登記。
所需材料:一般需要提交《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申請書》、《***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全體投資人承諾書等,對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類企業分支機構等還需提交其他相應文件。
吊銷轉注銷
適用范圍:適用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因為吊銷營業執照后企業法人資格被強行剝奪,必須轉為注銷才能徹底退出市場,消除法律風險。
具體流程:第一步到工商局進行公司清算組備案;第二步在報紙上刊登注銷公告;第三步進行國稅注銷;第四步進行地稅注銷;第五步到工商局辦理注銷登記;第六步進行銀行賬戶、印章注銷。
所需材料:除了與普通注銷類似的清算報告、稅務注銷證明等材料外,還需要工商局的吊銷決定書等相關證明文件。